保卫科

科室概况

1.在院长、分管副院长领导下,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律、法规,加强治安保卫基础建设,组织开展治安保卫工作。

2.开展社会主义法治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,增强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本单位治安秩序的意识。

3.制定和组织落实医院承担的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制度。领导医院内部群防群治,开展防火灾、防盗窃、防抢劫、防爆炸、防破坏、防诈骗、防泄密、防灾害事故等治安防范工作。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,维护医院稳定。

4.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发生在医院的刑事事件、治安案件、灾害事故及本单位的重大不安定因素,协助公安机关采取预防与化解措施。

5.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违法人员的帮助、教育工作,协调单位内部的治安纠纷,协助相关科室共同调处医患纠纷。

6.负责医院内部要害部位、公共场所、消防、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:定期开展治安保卫安全检查,做好检查记录;及时化解内部不安全因素,消除治安隐患。

7.负责组织物防、科技设施建设及维护工作。

8.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本单位的暂住人口和其他外来人口。

9.参与所在地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治安保卫任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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