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涟源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采购谈判公告(第三次)

2024/3/14 8:59:19 来源:admin 浏览量:

为了解决医疗废物对环境的污染,保护环境、保障人民身体健康,防止医疗废物污染事故的发生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、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》、《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定》,特邀有医疗废物(危险废物)集中处置资质的单位来参加我院的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院内谈判磋商,现发布公告。

一、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:

1.1项目名称:涟源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院内谈判

1.2采购方式:有医疗废物(危险废物)集中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采购院内谈判磋商

1.3采购需求:为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等等配套服务(具体内容见谈判要求)。

1.4采购预算(最高限价):根据娄底市发改委(娄发改审【2017】73)号文件的规定,对医疗机构收费有固定病床的按每日每床 2.35元计收,经双方谈判确认,按协商床位计费,最高床位数不得超过720张。

二、供应商资质要求:(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(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(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(4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(5)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(6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(7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
注:供应商具有“三证合一”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,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,或供应商具有 “五证合一”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,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,符合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,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。

三、资格审查方式:开标后由医院采购小组现场进行资格审查。

四、特别要求

供应商需来开标现场并当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。在评标阶段,采购小组根据项目需要,对供应商可能做出的澄清要求,现场实时提问,投标供应商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说明。

五、报名时间:2024年3月14日起至3月16日(每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12 时 00分,下午 14 时 30分至17 时30分)逾期不予受理。

六、报名地点:涟源市人民医院院科(医院综合楼9楼908室)

七、公告期限: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。

八、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:

采购人名称:涟源市人民医院

地址:涟源市交通路

联系人:颜女士 电话:0738-443315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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